案件追踪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两起涉毒品案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0/5/8 10:03:04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提高全民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4月29日上午,怀仁市人民法院对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被告人裴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2019年11月18日15时许,被告人裴某某在怀仁市亲和乡曹四老庄村附近自己租住的修理铺二楼一房间内容留吸毒人员殷某、杜某、左某三人吸食毒品“忽悠悠”。

    裁判理由:被告人裴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容留他人在其经营的修理铺中吸食,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2018年12月16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怀仁市狗市附近以1300元的价格向一名叫“安哥”的人购买冰毒2.5克,并将毒品分成十包。除自己吸食一包、丢失一包外,被告人李某某将其中五包加价分别出售给吸毒人员郝某某、宋某、张某某等人,其余三包被怀仁市公安局民警于2018年12月18日抓获时查获。经称重检验,查获的三包冰毒总量为0.432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裁判理由:被告人李某某向多人出售毒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