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补登、补录(一)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8/29 11:08:58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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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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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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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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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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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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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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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申报过户口且无《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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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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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学校就读证明、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不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交DNA亲子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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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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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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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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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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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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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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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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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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