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
户口补登、补录(一)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8/29 11:08:58

行政事项 

恢复申报 

办理内容 

恢复申报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从未申报过户口且无《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

申请材料 

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学校就读证明、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不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交DNA亲子鉴定材料。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派出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 

办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