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补登、补录(二)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8/29 11:10:29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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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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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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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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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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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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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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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已登记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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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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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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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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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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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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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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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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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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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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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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