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
户口补登、补录(二)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8/29 11:10:29

行政事项 

恢复申报 

办理内容 

恢复申报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原已登记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申请材料 

应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派出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 

办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