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注销登记(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2/9/11 13:06:31
行政事项 注销登记(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办理内容 注销登记(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及其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办理程序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一日内
办理单位 市、县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