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
外国人办理签证补发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7/3/8 15:08:32
行政事项 办理签证补发
办理内容 外国人办理签证补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外国人入境后因所持签证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可以申请补发签证。
申请材料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补发,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有原件的还应当交验原件;

2、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签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者损毁的,应当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和团体签证复印件。

注:可以申请补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

办理程序

外国人申请签证补发,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有原件的交验护照、签证;

(二)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三)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四)提供签证事由有关的证明;   

(五)按规定缴纳签证费。申请方式: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收费标准 外国人签证收费,根据签证次数和期限的不同,按照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和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收取。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发
办理单位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