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
回国(入境)恢复申报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7/12/8 9:23:54

行政事项 

恢复申报 

办理内容 

恢复申报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公民因出国、出境(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

申请材料 

回国(入境)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旅行证;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申报异地恢复户口的,还应当符合恢复地户口准入条件。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当场办 

办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