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支队)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3/5/22 18:44:12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823/n442007/3364592.html

审核范围

凡属于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均由支队办理

依法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site/public/showfile.aspx?id=281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site/public/showfile.aspx?id=2013061318175054560101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新建、扩建工程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建设单位及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 所提供复印件均加盖提供方公章

是否需要现场勘察、

专家评议、评估论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

办理程序 受理→组织验收(图纸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测试、综合评定)→拟定验收意见→技术复核→审批→送达→建档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审批机关 市消防支队
咨询电话
0349-216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