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盗取微信号冒充好友借钱诈骗案件高发
发布:开发区公安分局    时间:2018/12/25 9:12:14

近期,通过盗取微信号,冒充好友借钱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该类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应做好宣传、案件侦破工作,坚决遏制该类案件发生。

一、相关案件

1、2018年11月27日,市民杨先生在微信上收到通讯录好友“谭先生”借款800元的消息,说需要急用。因二人平时关系较好,在微信上常有金钱往来,杨先生遂向“谭先生”微信汇款800元。后“谭先生”又以各种理由借钱,杨先生发现情况异常,及时电话联系其好友谭先生。谭先生称自己微信号被盗,于是杨先生发现被骗。

2、2018年11月5日,市民李先生在微信上收到通讯录好友“小王”借款1000元的信息,需要急用。后李先生让“小王”发送一段语音确认,对方发来一段语音。李先生发现该段语音确系小王声音,遂微信转账1000元。好友小王后发来手机短信声明微信号被盗,李先生于是发现自己被骗。

3、2018年10月30日,市民王先生在微信上收到通讯录好友“宋先生”借款1500元的信息,并称女儿生病需要急用。两家平时常有往来,私交甚好,后“宋先生”向王先生发来一个微信付款二维码,头像与宋先生微信一致。王先生遂扫码支付1500元,后发现异常,随即联系宋先生。宋先生称自己微信号被盗,王先生发现被骗。

二、案件特点

1、作案时间:全天候,以白天为主,因人们正常使用微信工作、聊天多,能及时查看消息。

2、作案对象:主要针对被盗微信号上通讯录好友,被骗者多与微信号主私交较好,常有金钱上往来。

3、作案人员:单人作案即可,不排除团伙作案的可能。

4、作案手段:通过购买个人信息或利用网络技术盗取他人微信号,然后向被盗微信号通讯录好友群发借款消息,若有回复消息者,诱骗其汇款。具有以下特点:迷惑性强,可发出与原号主声音相同的语音消息,骗术较高明;技术性强:可利用技术合成原号主声音。

三、打防建议

1、加强宣传防范,提高防骗意识。公安机关可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及时揭露此类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段;同时也可以在社区广泛张贴预防网络诈骗的宣传单,提醒社区居民此类网络诈骗的形式、风险,让群众充分认识该类诈骗的作案手段,提高识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2、加强信息监管,源头打击犯罪。盗取微信号是该类诈骗案件的准备,而往往微信号被盗问题出在个人信息的泄露,由此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公安机关应与各类网络平台沟通协作,加强信息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平台对客户信息严加管理。对发现存在泄露公民信息的情况,公安机关要严格打击处理,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给犯罪嫌疑人,坚决杜绝该类案件发生。

3、加强打击破案力度。各地公安机关应严密关注本辖区及周围区域该类案件的发案情况,及时做好串并案工作,加强梳理研判,不能因为单起案件涉及金额小而存有懈怠。同时,对发现的苗头和线索要跟进查证,深挖源头,力争破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