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冒充采购骗取回扣的诈骗案件高发
发布:开发区公安分局    时间:2019/2/25 8:41:31

岁末年初,各网店商家为了提高业绩,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回扣”虽说敏感,但也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近期,“冒充采购骗回扣”诈骗案件高发,请各单位重视,加强安全宣传工作,避免此类案件呈多发蔓延态势。

一、简要案情

1、1月3日,市民周先生报警称,当日一名买家通过阿里旺旺与其联系,以“单位购买数量多需要报账吃回扣”为由,让其通过扫码付款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4488元,后对方并没有购买其商品。(南京)

2、1月10日,市民韩女士报警称,当日一名买家在阿里旺旺上与其联系,自称公司业务员,想购买其商品但要赚取回扣。刚开始,对方与其商定购买2750元的产品并称其公司会计已把全款打给其个人账户并附上转账成功的截图。随后,对方称只要韩女士先将全款打到对方指定账户就会下单购买其商品。韩女士信以为真,通过手机网银将全款打到对方指定账户。后对方称还要买些产品,韩女士又以同样方式将钱转给对方。当对方再次称要购买其它商品时,韩女士让对方下单付款。后对方不肯付款,韩女士意识被骗,共被骗13050元人民币。(常州)

3、1月12日,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当日一买家在阿里旺旺上与其联系,询问其店铺一商品价格。王先生报价1680元后,对方称要回扣让王先生将价格调高并提供一银行账户用于打账。过了一会,对方称已将全款打到王先生银行账户并附上转账成功的截图。后对方又称先不买了,让王先生将钱退还。于是,王先生通过对方发送过来的二维码,向对方扫码转账6430元。当晚,王先生查看银行卡明细发现未收到对方货款,与对方联系,对方一直不理。(无锡)

4、1月13日,市民曹女士称警称,当日一买家在阿里旺旺上与其联系,称欲向其购买商品但要拿回扣,并称先将货款2760元打给曹女士,由曹女士将2760元还给他后,再通过另外账户向曹女士支付货款1760元,以拿到1000元回扣。后对方发给曹女士虚假的银行转账信息,让曹女士误以为对方已经转账,后曹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扫码方式将2760元转账给对方。后曹女士发现自己并未收到对方转账,发现被骗 (泰州)

5、1月16日,市民宋先生称,当日一买家在阿里旺旺上与其联系。对方称想多付一笔钱购买其淘宝店铺的产品,但宋先生要将多付的这笔钱作为回扣返还给对方。对方发给宋先生虚假的银行转账信息,让宋先生误以为对方已经转账,宋先生按照对方的通过扫码方式分两次将6076元转账给对方,后宋先生发现自己并未收到对方转账。(无锡)

二、案件分析

1、受害人群:网店店主,年底交易额减少的淘宝店主居多。

2、作案人员:不法分子多为团伙作案,熟悉网络交易流程,分工明确。

3、作案工具:手机以及阿里旺旺、微信、支付宝等网上交易工具。

4、作案手段:不法分子先冒充单位采购人员,通过网络寻找淘宝、京东等合适的网上卖家作为诈骗目标,利用岁末年初,卖家急于做成生意的心理向卖家索要“回扣”。如卖家不同意事先给予“回扣”,不法分子就用“指示卖家抬高某商品价格,先以高价全款转账给卖家,再让卖家全额返还,后再以低价格购买商品”等此类不损害卖家利益的索要回扣方式获取卖家信任。后通过技术手段向卖家发送虚假银行汇款短信或截图,让卖家误认为已经收到对方打来的货款,便将“回扣”转账其指定银行账户,从而成功实施诈骗。

三、防范措施

1、强化宣传防范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短信等宣传形式渠道就此类网络诈骗作警方提示,提醒网上销售人员: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回扣”借口,收到对方转账类短信或截图后应核实账户信息,在不能核实的情况下,不管对方以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要汇款、转账,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2、加强警企协作工作。目前,虽然阿里旺旺、微信、支付宝等网上交易工具都有防范其类诈骗的相关提示,但不可否认推广拿佣金、返现的“回扣”的行为在网上交易中普遍存在,让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应加强与淘宝网等网络交易平台的联系,进行协作交流,共商制定如设立黑名单制度、网络聊天关键词即时提醒等有效防范此类网络诈骗的新举措。

3、强化多部门合作联动。近期,此类案件在我省高发,各地收到相关警情后,要根据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特别是涉案手机号、网络账号、开户人等信息,及时梳理本地及周边地区同类型案件,对有条件的开展串并案侦查,对挖掘出的相关线索开展深度经营,力争破获一批案件,震慑犯罪分子,净化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