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2/9/24 14:05:58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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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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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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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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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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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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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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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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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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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申请书;
2、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2人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说明;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审核、审批的文件;
6、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审核、审批的文件;
7、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或场所租赁、借用协议等证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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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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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者举办前20日提出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
4、做出安全许可或不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
5、不许可,提出整改意见,再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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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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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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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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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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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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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超过5000人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县、市(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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