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
发布:朔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2/9/24 14:05:58
行政事项 大型群众性活动
办理内容 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
办理依据 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申请材料

1、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申请书;

2、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2人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说明;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审核、审批的文件;

6、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审核、审批的文件;

7、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或场所租赁、借用协议等证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办理程序

1、承办者举办前20日提出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

4、做出安全许可或不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

5、不许可,提出整改意见,再次审核。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超过5000人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县、市(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